关于THOR DAI等3人签证证件作废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6-02
信息来源:
宜宾市公安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局拟对以下人员所持的中国签证证件宣布作废:
1.THOR DAI,女,18岁,老挝籍,护照号:P3321588,居留许可证号:104390414,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6年11月8日。
2.YANG SANTI,男,20岁,老挝籍,护照号:P3059734,居留许可证号:104261861,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6年10月18日。
3.DUANGDANYANONGKHAM,女,22岁,老挝籍,护照号:P3050165,居留许可证号:104390355,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6年11月8日。
上述外国人签证将在本公告发布10日后作废。
宜宾市公安局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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