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宜宾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宜宾市公安局监所管理中心) 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2023年度
宜宾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宜宾市公安局监所管理中心)
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目录
公开时间:2024年9月25日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3
一、主要职责..............................................................................................3
二、机构设置..............................................................................................3
第二部分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3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5
第四部分附件...................................................................................................18
第五部分附表...................................................................................................1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主要职责
宜宾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宜宾市公安局监所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监管中心,主要负责全市各区县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强制医疗所的监所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市辖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被法院判决余刑3年以下犯罪的执行,被法院判决拘役人员的执行;对市辖区被处以行政治安拘留处罚的人员执行行政拘留;对市辖区被处以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对市辖区被法院判决强制医疗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员执行强制医疗及采取保护性措施。因工作需要,经上级批准,对市辖区以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行政拘留人员、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及被强制医疗人员执行羁押、收治等工作。
机构设置
宜宾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宜宾市公安局监所管理中心)属于宜宾市公安局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下设独立编制机构1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机构0个,其他事业机构0个。
2023年监管中心在岗人员263人,其中行政编制97人,机关工勤人员7人,辅警人员159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0135.5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567.56万元,增长35%。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新增改造项目6个,其中智慧监管感知层升级改造项目1187万元、第一看守所监所及监室排危维修改造项目577万元、第二看守所监所及监室排危维修改造项目338万元、监管中心10千伏配电安全隐患整治项目399万元、强制医疗所搬迁改造项目188万元、律师会见中心建设项目160万元。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135.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35.55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13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89.35万元,占51%;项目支出4946.20万元,占49%。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135.5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567.56万元,增长35%。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新增改造项目6个,其中智慧监管感知层升级改造项目1187万元、第一看守所监所及监室排危维修改造项目577万元、第二看守所监所及监室排危维修改造项目338万元、监管中心10千伏配电安全隐患整治项目399万元、强制医疗所搬迁改造项目188万元、律师会见中心建设项目160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35.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567.56万元,增长35%。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新增改造项目6个,其中智慧监管感知层升级改造项目1187万元、第一看守所监所及监室排危维修改造项目577万元、第二看守所监所及监室排危维修改造项目338万元、监管中心10千伏配电安全隐患整治项目399万元、强制医疗所搬迁改造项目188万元、律师会见中心建设项目160万元。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35.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8814.91万元,占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2.99万元,占10%;卫生健康支出94.86万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212.79万元,占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135.55,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868.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621.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10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支出决算为2005.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24.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88.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53.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56.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9.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12.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89.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6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21.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21万元,完成预算94%,较上年度减少54.16万元,下降3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万元,占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万元,占1%。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54.26万元,减少78%。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购置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2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4辆、其他车型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到省厅开会及汇报工作、到区县检查监所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完成预算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0.1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务接待相应增加。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1万元,主要用于珙县看守所及内江监管支队到监管中心考察学习接待。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珙县看守所一行6人到监管中心考察学习,接待金额891.7元;内江监管支队一行9人到监管中心考察,接待金额1200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宜宾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宜宾市公安局监所管理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1.95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14.22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2023年定额公用经费相比2022年增加4000元/人.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宜宾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宜宾市公安局监所管理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49.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9.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84.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04.55万元。主要用于监管中心智慧监管感知层升级改造及监理采购、监管中心物业劳务采购、监管中心10千伏电力改造项目采购、监管中心排危改造项目采购、空调及办公设备采购、在押人员被装采购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49.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42.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宜宾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宜宾市公安局监所管理中心)共有车辆12辆,其中:其他用车1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监管中心日常开展业务及押解投牢。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在押人员给养经费项目等1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追加4个项目,选取1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17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反应各级公安机关用于非涉密的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相关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第五部分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