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宜宾市公安局三江新区分局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2023年度
宜宾市公安局三江新区分局单位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3
一、主要职责........................................................................................................3
二、机构设置.........................................................................................................3
第二部分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1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3
第四部分附件......................................................16
第五部分附表......................................................1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主要职责
分局履行县级公安机关的管理职能,其主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保护国有、集体所有、公民私有合法财产和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负责公安侦查、案件查处、户籍管理、公安警卫、治安保卫、法制建设、队伍建设、警务督察、后勤装备、骚乱和群体性突发事件、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等管理工作。负责按权限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负责承办四川宜宾三江新区管委会、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宜宾市公安局三江新区分局属于宜宾市公安局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下设独立编制机构0个,其中行政机构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机构0个,其他事业编制0个。
纳入2023年度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编制机构1个,包括:宜宾市公安局三江新区分局。
第二部分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2311.1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910.14万元,增长30.96%。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区级项目建设数量增加,在职人员、辅警人员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2306.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00.11万元,占35.75%;其他收入7906.44万元,占64.2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232.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02.98万元,占65.42%;项目支出4229.64万元,占34.5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400.1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35.88万元,增长20.08%。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增加,同时项目数量增加,项目开支增加。故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随之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00.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5.75%。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35.88万元,增长20.08%。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增加,同时项目数量增加,项目开支增加。故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随之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00.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3282.69万元,占7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3.25万元,占19.16%;卫生健康支出78.37万元,占1.78%;住房保障支出195.79万元,占4.4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400.11,完成预算100%。其中:
-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907.52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29.2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支出决算为13.97万元,完成预算100%。
4.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1.98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4.81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4.95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61.69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9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6.93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44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84.4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24.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18.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506.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3.38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43.38万元,增长108.45%。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0.94万元,占97.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4万元,占2.9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较2022年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9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42.94万元,增长113%。主要原因是新增公务用车两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42.94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金额17.99万元,越野车1辆、金额24.95万元,主要用于案件侦办和机关人员公务出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2辆,其中:轿车12辆、越野车2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8万元。主要用于治安防控、维稳处突、安全保卫、刑事侦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0.44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分局业务工作接待批次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44万元,主要用于考察交流学习、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20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4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其他市县区来三江分局考察交流学习、开展业务活动。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6.17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52.04万元,增长11.4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安业务工作量增加,公用经费开支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分局共有车辆3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其他用车1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2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维稳处突专项费、安保警卫任务工作经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维稳处突专项费、安保警卫任务工作经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维稳处突专项费、安保警卫任务工作经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维稳处突专项费、安保警卫任务工作经费2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单位人员开支、日常运行方面的开支。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辅助人员方面的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指用于办案、维稳处突方面的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指用于特别业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在职人员社会保障缴费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用于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住房保障方面的支出。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第五部分附表